实践创新

关于规范大学生科技创新、学习竞赛项目费用审核流程的通知

 

各院(系)部:

  现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学习竞赛项目费用审核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费用审核程序

  学生购买材料和外出调研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由指导教师请示院部主管领导同意后按学校相关要求采购(涉及资产、耗材的先由资产管理处验收)报销票据由项目负责人整理并填写报销凭证二级院部领导审核学工处复核主管校领导审批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二、学习竞赛费用审核程序

涉及到未在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学习竞赛活动(主要指年度预算批复后未列入的学习竞赛项目)并由学工处主办、二级院部承办的学习竞赛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二级院部主管领导审核后,将填写完备的报销单据报学工处审核。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对项目涉及实验设备、实验所需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各类试剂等)的采购,需经二级院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再行购买,并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先到资产管理处验收入账,方可使用;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票据,履行报销手续时,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学生报销科技创新项目费用的规定,项目负责人事先按规定填写报销凭证、贴好发票,并附相关报销材料(包括设备材料验收入库单据、采购合同、相关证明等)。

3、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院部,每月的15-22日,各院统一提交经院部院长(主任)审核并签字后的票据与相关材料至学工处311室,集中上报审核。月底前,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持审核后的单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