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玩家时代2娱乐主管团总支章程

    团总支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团结和教育广大青年学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职能,引导和团结广大同学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为了加强系内团总支学生干部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工作作风,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态度及思想,督促每位学生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树立高度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个人及团队的工作能力和效率,更好地发挥干部作用,玩家时代2娱乐主管团总支特拟定此规章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全称共青团玩家时代2娱乐主管总支部委员会;

  第二条 本组织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 本组织的基本任务:

  (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组织引导广大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加深同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坚定广大同学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增强广大同学的民族自豪感和建设祖国的历史责任;

  (二)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及时有效地把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到有关部门,代表和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学生自身建设;完善团总支制度建设;培养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在团总支内部各个部门开展建设性活动;

  (四)监督、指导和帮主管理系各班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团总支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团总支

  团总支下设团总支副书记,负责协助团总支书记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各个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为支部提出合理意见,督促支部做好组织生活。

  (二)团总支组织部

  (1)积极培养青年学生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做好发展新团员准备工作;

  (2)按实收交团费,做好团员统计和团籍注册以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建立好团员档案;

  (3)做好团员考核工作,负责对各级团组织工作的考核,团员和团干的考核,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4)做好五四表彰、评优评先工作;

  (5)负责抓好各级组织制度的建设,检查和监督各级团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

  (三)团总支宣传部

  (1)积极做好国家大政方针、路线,学校教育路方针等方面的宣传工作,树立广大同学正确的思想意识;充分利用团课,做好全员学生的思想宣传工作,并对团课进行监督;

  (2)通过做宣传板、海报、橱窗等方式宣传党、团的政策和系部团总支的重大活动;关注学校、系部最新动态,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3)在校内树立正面的舆论导向,加强系部文化建设;

  (4)积极组织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四)办公室

  (1)负责团总支的常务性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值班安排、教室申请等工作,联系好团委的各部门,成为团委各部门的联系枢纽。

  (2)监督并协助各班做好班级学生量化统计;

  (3)完成年终量化的统计,做好各类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五)权益部

  (1)切实维护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确保同学与学院的及时沟通和相互理解,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

  (2)完成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好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各类资金的发放。

  (3)组建玩家时代2娱乐主管青年志愿者团队。1帮助孤寡老人和儿童、为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高帮助;到乡村支教、进行环保等改善社会风气,提高全民素质的活动;2、规划、组织全校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联合相关学生社团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3、开展与其他高校志愿团体交流合作,不断开拓志愿服务活动范围。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一条 例会制度

(一)玩家时代2娱乐主管团总支委员会例会每周一次,除因特殊原因或紧急情况并经团总支书记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或取消;如遇有紧急例会,由负责人另行通知。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时间、地点另通知各委员;

  (二)由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主持,讨论团总支的工作;各部门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汇报近期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各部门之间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内部合作;会议将对团总支负责的活动,特别是需要各部门参与的活动,明确具体组织工作。例会由秘书处记录内容便于以后总结;

  (四)会议实行严格的签到制,与会成员须按时参加例会;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提出请假要求,不得找人代请,无正当理由不出席例会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以缺席论处。例会考勤由秘书处负责,对迟到、早退、缺席委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存档,考勤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考核的一项依据;

  (五)会议准时开始,不按时出席者,后果自负;

  (六)每个人都要准备一本会议记录本;

(七)讨论各部门对团总支的总体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

(八)每位委员请假不得超三次(公假除外)。

第四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团总支档案由组织部管理并保管;

  第二条 对各部门所需的各类档案由组织部分类系统存放,并定期整理做好档案的检查和备份工作;

  第三条 开学后各部门前两周内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包括活动计划、经费预算);每学期结束前上交学期工作总结;

  第四条 开展活动后及时(活动结束三天内)上交活动有关图文资料(策划书、总结、新闻稿、图片等),便于及时上传至网站及存档;

  第五条 各部门下发文件通知必须经团总支办公室和学生副书记审核,团总支老师审批,方可发放;

  第六条 各部门须由一名干事专门负责管理本部门档案(成员基本资料、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计划及总结、各类文件通知、图片等),并按要求分类、归档。一般情况下,档案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专干批准,并由专干负责及时收回;

  第七条 各部门举行活动后,及时上交活动的材料,自觉、主动地配合办公室的存档工作,档案的范围包括各部每次举行的活动计划及工作总结、活动流程、各部成员的档案;

  第八条 对部分不存在使用价值或特殊文件,应销毁或做特殊处理;

  第九条 由于部分档案具有保密性,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露档案,如有关部门或个人要查档,须作好登记工作,经书记或副书记批准方可。

第五章 活动管理制度

  开展活动要有利于广大同学,为同学服务;有利于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造积极的校园文化;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对于无益于同学们的活动一律禁止。

  第一条 在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布置给各自部门活动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和活动,要做好活动的善后工作方可离开;

  第二条 各部门活动必须采取立项制,活动正式开展前一周,必须上交活动策划书,明确活动经费及主要负责人,经学生副书记审核,团总支老师审批后,确定活动是否可行;

  第三条 外出参加公益活动的部门成员必须注意个人形象,以最优的服务态度、最高的素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第四条 团总支任何人不得以团总支名义开展私人活动。经他人举报,经查情况属实,一律予以辞退,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在校内校外开展活动并取得良好影响和社会效应的部门,经反映,办公室和学生副书记考察,团总支老师核实后,给以通报团总支表扬。

第六章内部考核考核

  第一条 各部门成员间要关系融洽,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紧密配合,多交流意见,不得出现对立、争吵等现象;同时要加强与班级、系部联系,妥善处理与班级同学、部门同事之间的关系,若发现有脱离班级、系部活动,与同学、同事不和等情况,经他人反映,团总支核实后经教育仍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第二条 组织部建立与系部班级的信息反馈机制,对部门成员定期进行考查,作为“评优评先”及推优入党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各部门选拔部长、副部长及干事须经团总支副书记列席参与,以保证公平、公正的进行。若无则认为所提干部名单无效:

  第四条 公事公办,坚决杜绝工作中搀杂个人关系,一经发现、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 不摆学生干部架子,态度端正,切切实实服务同学,踏踏实实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之间要互相协助、配合,做好互相督促工作,出色完成任务;

第七章 干部干事选拔、聘用制度

  第一条 干部选拔、聘用条件:

  (一)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创新新精神;

  (三)热爱专业、勤奋学习,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良好,无主干科目不及格;

  (四)在学校无处分记录、没有旷课。

  第二条 干事选拔、聘用流程: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各部门面试,最终由团总支确定是否聘用;

第八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权利:

  (一)具有一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检查、监督团总支工作;

  (三)审议工作报告;

  (四)参与制定工作计划;

  (五)代表学生向团总支、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六)在团总支的统一协调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做好本职工作, 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 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三)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并做好学生表率作用;

  (五)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六)发挥系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七)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九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根据组织考察办法,学年考核优秀者,由我系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第二条 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入党;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第三条 授予荣誉称号的材料(含通报表扬)由办公室记载并存入个人档案;

  第四条 团总支组织内部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留会察看,撤职处分;处分签署后,如有情况失实或本人不服,可提出申诉,并享有相应组织的解释权;

  第五条 若被处分人无理取闹,不服从组织决议,经批评教育仍无效,经委员会讨论,作除名开除处理;

  第六条 处分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得剥夺干部权利;

  第七条 在留会察看期间,不行使相应干部权力;

  第八条 警告、严重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干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委员会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